楼顶的露天阳台归谁?
从法律角度说,楼上业主的楼台属共有部分,对这一共有部分的利用应当遵循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 《物权法》第7章专门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第83条和87条规定了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决定共有的重大事项以及管理规约的制定等基本原则。根据这些规定来看,如果未经其他业主同意,任何人在楼台上种植花木都将涉及违法。
至于小区绿化率的问题,通常来说一个小区绿化率达到40%就已经非常不错了(一般标准是25%)。因此,即便将楼台的面积算入小区内公用建筑总面积,也仅仅占到很小的一部分,并不影响小区的规划指标。更何况,所谓绿化必须“植草覆绿”的规定也是不合理的。所以,开发商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
对于上述情况,建议其他业主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
1.收集好所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购买房屋的合同、装修时向物业交纳相关费用的票据、楼台的平面结构图或景观示意图等,最好能将上述证据做成复印件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以增强证明力。因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需要经过举证、质证的过程,而仅凭口头陈述往往难以自圆其说。
2.聘请律师代为处理讼事。目前市场上的律师收费一般分为计件收费标准(即按案计酬)、计时收费标准(即按小时计费)和风险收费标准三种。具体选择何种收费方式应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而言,案件较简单的可以采取计件收费标准,案情复杂的多采用其他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