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为什么要交税?
先上答案: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目前处于试点阶段,且只适用于外资企业。 再上原因: 企业年金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险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由于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保障的初级阶段,经济实力有限,只能逐步推进这项改革。在实行过程中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年金实行账户管理,委托专业机构投资运营,并严格监管以确保资金安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是增强职工养老保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国家不会像社保一样“无偿”提供这一福利。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一般会伴随相应的税收激励政策,一方面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另一方面促进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合理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的税制框架中,对企业年金的征税政策尚属空白。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非营利性的捐资助学、扶贫救灾项目等,准予扣除;同时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性事业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
2008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慈善捐助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37号),对企业的慈善性质捐助给予了免税政策支持。但该优惠政策仅限定于企业发生的直接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并且仅限于现金和实物形式的捐赠,对此类捐赠的所得税前扣减,有明确规定。对于企业缴纳的年金保险费,因属于社会保险费范畴,应计入企业相关费用,在所得税前列支。但对于企业为社会承担的年金计划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金,因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条件,不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