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割日以什么为主?
交割日是指股票上市交易日。沪深两市的初始交割日规定不同,沪市规定,上市首日不设限制。深市则要求,上市首日涨、跌停板不得超出10%,即涨或跌10%即不得超过前一天收盘价的110%或90%,ST股涨或跌5%即不得超过前一天收盘价的105%或95%。如果涨、跌停价格出现超过规定幅度的成交价格,则自动修正为限定幅度价格,即110%或90%。
交易规则
我国证券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实现证券的流通转让和交易的集中与公开,实现投资者之间的调剂交易。我国证券交易市场自建立以来,通过实行证券的集中交易,大大促进了证券的流通转让,使社会闲置游资得到了合理的安排。但是,由于证券交易市场存在着集中投机,使场外配股权证交易出现暴涨暴跌,不仅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也加剧了投机活动,因而场外配股权证的交易应逐步转向在交易所内集中交易。
三、交易集中度及市场透明度,有利于增加市场的规范性
集中交易,即实行证券交易市场,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买卖,可以克服场外交易的分散性、隐蔽性而可能带来的舞弊行为。这种交易方式具有透明度高(透明度是证券市场运作效率的主要保证)、公开竞争性强(具有竞争性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促使证券价格真实地反映信息)、信息传导迅速(信息传导的迅速、通畅,有利于投资决策的及时制定和执行)、规范性强等特点,因而能更有效地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四、有利于集中监管,防范风险
由于场外交易的隐蔽性和分散性,使得有关监管部门无法对场外交易的配股权证进行有效监控,致使投机炒作行为时有发生,配股权证价格暴涨暴跌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风险。实行配股权证集中交易后,交易将转向合法、公开的交易所内进行,使交易公开化、规范化;这样就能方便地实施监管,防范风险。如前所述,实行配股权证交易的集中化,即实行配股权证集中交易,是证券交易发展的趋势。
但就目前情况看,由于配股权证的规模尚小,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由于其流通转让的区域性,加上有关法规、制度建设的缺乏,证券监管部门尚未正式将场外配股权证交易纳入其监管的范围,这使得配股权证的交易仍处于“无法可依”的真空状态(但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已制定了相关规则),这必然给投机炒作带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