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要孩子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应特别注意,对于大学学历教育,不在法律规定的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的考虑范围,因为通常理解大学生已成年且具备独立生活能力。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必要生活、教育费用的,对“必要”费用应理解为成年子女基本生活和接受特定教育必须支出的费用,对于高档费用、奢侈费用不应属于必要费用。具体费用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数额可以根据以下因素确定:父母自身的经济条件,比如职业、收入、经济能力等,即父母应当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承担必要费用;子女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及生活、学习等具体需要情况;给付一方是否再婚,继父或者继母是否自愿承担费用等。
如果继父母明确表示拒绝,或者双方协商不成的,不能强制继父母承担费用。
如果父母不支付抚养费,子女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需要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