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凸阳台?
通常所说的“凸阳台”、“凹阳台”从建筑外观上看,凸阳台置于外墙外侧,凹阳台则处在室内,与建筑物主体有间隔。 凸阳台的主体结构是悬挑在外墙上的,因此面积应该算入整幢楼的建筑总面积里;而凹阳台则是嵌在墙体里的,因此不能算是建筑面积的一部分。但两者都有承重结构,因此都不能随便改动。由于凸阳台有着采光和通风上的优势,所以目前新建商品住宅中普遍都采用这种形式来设计阳台。
1987年颁布实施的《房屋建筑测量规程》曾规定,“凸(挑)出室外走廊、吊廊、露台、花台等,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这一规定意味着凸阳台应计算全面积。不过当时并没有出台有关“飘窗”的规定。
2001年4月1日施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却有了新规定,其中明确将突出外墙面如檐口、阳台、窗台、雨蓬等设计的建筑物垂直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共有建筑面积。由此凸阳台的面积也被视为公摊面积之一。 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GB/T50353-2005《房地产测量规范》的有关规定,凸阳台应计算一半建筑面积,凹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