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怎么收?
“政府性基金”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涉及财政资金的来源,也涉及具体支出内容。 对于“政府性基金怎么收”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讨论: (1)行政事业性收费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性基金范畴,如环保监测费、商标注册费等;也有不属于的,如排污费(已转为财政收入)和车辆购置税等。 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依据、范围、对象和标准,以及减免规定等由国务院或财政部发布或者审核批准,并明确列示于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中。据此,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无权自行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以现金形式收取的费用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应取得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未经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使用、买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对于公司而言,在支付相关费用时不能将无财政部门监证的收据作为账务处理的合法凭证。
(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对国有土地上土地收益的征收或出让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国有企业单位经营过程中占用、使用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湿地、矿藏等资源,以及水资源、耕地、海域、滩涂等资产的经营性收入。这部分收入也是政府的非税收收入。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上述各项国有资产的收益权限及标准。对此,企业应做到有据可依并按规定的标准及时交纳。
除了以上两种常见的政府性基金之外,还有专项债务收入、债券资金收入等其他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下的收入项目,其对应的支出项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以及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