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股票所得税多少?
1,目前,国内证券市场暂实行的是20%的盈利分红税率和20%的收入所得税率 (A)对于个人投资者,其股票转让所得列入“投资收益”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B)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业承包经营者、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除给予“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的所得”减征50%-30%的优惠外,其余均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及127条规定了特殊重组事项,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不确认所得,不计征企业所得税。 同时,需要提请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19号)第十六条的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合理损失,是指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生产的商品全部被毁坏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必要支出。
对于股票转让所得,从全国范围看,目前还没有开征个人所得税。有人认为这是税收漏洞,主张尽快对股票转让所得课征个人所得税。我们认为,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从全国看,目前不宜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现阶段,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机尚不成熟。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机构投资者还不发达,还主要是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必然增加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成本,影响中低收入者投资资本市场的积极性,不利于鼓励个人投资。
二是从现实情况看,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存在征收管理上的困难。目前,我国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主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其所得要实现“自我申报”和税务机关“核实征收”存在困难,如果采取“普遍征收、全额征收”,就会因为征税成本过高而使税收政策难以推行。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通常仅就机构投资者和持有较大量的个人大户的股票转让所得部分作为应税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小额个人投资者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