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型基金合法么?
1、债转股是金融工具,不是法律关系,因此不存在“不合法”的问题。 所谓债转股,是指将企业所欠融资机构的债务转化为对该企业的股权(证券)投资,其实质是将企业债务的偿还与企业的经营相结合,即所谓的“以股抵债”或“股票置换债务”。
2、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发行证券。由于企业债券属于利率证券的一种,按照目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利率的上下限,所以,企业债券的发行人只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实体;而且,企业债券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上市交易证券,因为企业债券在转换成证券之前,其性质仍然是企业债券。
基于上述理由,对于非上市公司发行的涉及未来收益的证券,一般认为不具有合法性。但对于已经具有上市公司性质的企业,为了支持其生产经营的需要,经批准可以发行可转换为上市公司股份的证券。 当然,如果该上市公司将来经营不善,无法按时还本付息的时候,作为股东的你就要承担风险了!
3、首先,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资本,不得是虚数。其次,作为股东要承担有限责任,这个责任是以出资额为限,比如说我成立了XX公司,注册个公司只要50万元人民币,但是我只出了10万元的话,那么剩下的40万就作为股东(我本人)对公司的负债,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最后,当公司不能还款时,作为股东的我有权要求抽回我的出资(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但是,你作为债权人,你只能要求债务人(公司)还钱,而不能直接向股东追偿。除非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债务,这时你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也只在其出资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