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股份停牌多久?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条第2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获取证券市场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证券账户,禁止其持有或者买卖证券十五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作为一家挂牌公司应充分重视上述法律规定的效力,及时制定并完善内部信息管控制度。 3、目前,我国对于内幕交易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在两个层面,一是民事责任,二是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投资者可以根据侵权行为以及涉案虚假陈述的事实,要求虚假陈述行为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该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投资人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告;
(二)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满足这些前提条件,就可以认定投资者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予以立案。 4、《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五项修改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对证券、期货投资行为或者有投资决策的其他违法行为取得违法所得的,予以追缴;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将原《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修改为了第二百零三条,但本罪的构成要件并没有发生变化,仍为金融诈骗罪中的非法集资类犯罪,且法定刑仍然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