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返点合法吗?
近日,媒体报道杭州部分个体户向银行索赔贷款利息之后,“银行高息揽存背后还有隐情”才会被爆出。报道中提到,在强政策背景下,杭州不少银行为了揽储,不得不通过高额利息来吸引个人以及企业“抢存”。而这些“超高息”存款的背后,则隐藏着银行对揽存的压力。
银行出于揽储压力而给到储户的高于央行基准息率的利息,叫做“隐息”。这是不违反银行相关规定的,因为每个银行都有自主决定利率的权利。但是,银行高息揽存显然超出了其盈利能力,或者属于隐性不良债权。在我国当前金融管理体制下,商业银行并不享有自主发行存款凭证的权力,其吸收存款须受到《商业银行法》和《存款保险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约束。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外资银行在华业务中也曾出现过高息揽存的现象。例如,2012年,新加坡巴克越银行中国区曾以高于同行数十倍的利息,向个人客户推介高净值理财计划,该行为此事件付出的代价是罚款250万元、高管被警告。
银行高息揽存,说明银行对钱的渴求很强烈。其实,除了高息揽存,银行还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补充资金。例如,引进新股东,增加资金来源;针对大客户和大笔资金,提供专享低成本资金;发行金融债券和上市融资;从货币政策宽松中获利;增加银行自身的业务特色和亮点,增强竞争力;减少资产集中度等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银行有权自行决定贷款的利率,当然,法律也规定了贷款的最高利率,银行不得超过这个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标准。在这个标准之内,银行贷款收取多少利息,与任何其他企业或者个人都没有关系。
这个隐密利息其实是在贷款合同条款里面,不明显的列出来。一般客户很难注意到这个隐密利息。这个其实是不符合现行的规定。
按照《金融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如果银行在销售信托类产品的过程中,没有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造成客户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而“管理办法”并未涉及银行贷款业务。
某银行专家却表示,“贷款是银行的一项基本存业务,按照商业秘密和金融安全考虑,其利率不宜对外公开。”
某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亦表示:现在银货双方签订的是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只要对方违约,还款期限满,即已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需经过对方同意,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