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属于露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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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泼盆冷水,其实不管是封不封阳台,法律上都属于开发商的公共部位,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除非你买的是别墅或者洋房带有花园,那这个花园才是你的私人空间(在花园里种植花草当然可以,但是不能搭建构筑物)。 如果买的是高层,那么恭喜!你花钱买的仅仅是房子本身,不包括阳台和露台的(其实连外墙都只包括一半,另外一半属于公共部位,详见后面案例);

再来说封阳台的问题,首先现在新建的高层住宅基本上都没有封阳台了(北京的新房有要求必须预留封阳台的窗户,不过也只是在交付的时候留个洞而已,至于以后封不封那是业主的事情),因为物业不允许,主要是安全问题和外立面统一性问题。如果你要封阳台,一定要先看物业允不允许,其次再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什么的。

最后来谈谈大家关心的产权问题,这里给大家举例说明: 本案中,该阳台属于业主专有部分还是公共部分呢? 本案业主购买的是新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商品房价款应当包含物业管理、公用事业费(含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费)、电梯费等费用。上述费用应由开发商全部承担。而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的具体范围,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建设单位收到建筑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所以,虽然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共有部分的界定问题依然有待解决。

结合本案来看,由于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并未就阳台是否是共用部分发表意见,所以法院最终参照建设部制定的《商品住房结构性能鉴定标准》认定该阳台属于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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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建筑学角度来说,这个答案是否定的! 其次,从建筑结构来说也是否定的! 从建筑物分类角度来说也是肯定的! 因为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19)中规定“住宅建筑中,套内居住空间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四个空间;”,而阳台的划分依据是“与客厅相连的称为堂屋或客堂,与餐厅相连的叫做饭厅,单独设立的称阳台,有围护结构的叫阳台,无围护结构的叫做廊或者通道。。。”“除卧室外的房间均应按照客厅进行设计”,也就是说,在我国的规范体系下,除了卧室之外,其他的所有功能间都应当按照公共空间的模式来进行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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