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字五行笔画多少?
五行为【金】 繁体字为【曾】 拼音为 [céng] 笔划为14。 释义: 曾,最古的金文象两个“戈”,表示以兵器相加。以后文字简化,“戈”变为“阝”(“左耳刀”),这是本字的简体写法。《说文》解释作“曾,上加一字”;《字汇》则说“曾,左加十字”。可见,从“戈”到“阝”或“十”都是指同一个字。 “曾”的本义就是“加刑于罪者”、“用刑杀戮”。故此字有“凶”“惨”“恶”之义——因为杀人是残酷的,所以它又引申出“悲哀”“痛苦”等意思来,如“曾不啻微芒,造化何茫茫”——再往深了说,这“不幸”的根源就在于人犯了罪,所以“曾”还有“罪”“污点”的意思。
由“曾”的本义还可以引申出“曾经”“未曾”“再”“更”等意思。这些意义都可以追溯到它的本义——“施刑于罪者曰曾。”“尝为之而不知其害,大罪也。”“为人所伤,犹能复仇,大勇也。”这些说法都表明“曾”与“罪”“祸患”等的渊源关系。在现代汉语中,“曾”的这些引申意大多写作“曾经”“不曾”“更加”“更加重了”等等。唯独“曾经”保留了这个字最古老也是最原始的意义。这一点可以从这个字的字形得到证明:“曾”的字形演变过程就是它表示“犯罪”“刑罚”“凶残”等含义的发展过程。 由于人犯法就要受“加刑于罪者”的惩罚,因此“曾”又有“再”“复”的意思,如“曾覆败”。
“曾”字还特指“自己”“已之”。如“师曾之言,以为知言。”(《庄子·天下》) 以上讲的都是“曾”的本义和引申义。这些都是汉字演变过程中相当固定的表意方式,而且大多数情况可以通用或者互换。然而,在某些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却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字眼。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词义固定搭配”,这种搭配往往是约定俗成、不可改变而又难以解释的。
比如人们称赞一件东西很漂亮的时候会说“真美啊!”——这里面“美”的使用就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其他“美”的字眼不得入内。再如“他非常生气(凶)”、“他非常高兴(幸)”,这里的“凶”“幸”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