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怎么换选秀权?
NBA有规定,一支球队在同一赛季只能交易两次选秀权(包括二轮),去年西部的某支球队想从火箭那里得个首轮签,就用了4个次轮才搞到,还有个前提,这4个次轮必须在最近几个赛季内使用。 不过这种换法很亏,因为NBA的选秀规则是这样的——
1、如果选中的是新秀,那么第1年不能转会,第2年开始可以自由转会;
2、如果选中的是老将,那么可以随时交易。 上赛季末那笔著名的林疯狂的交易,其实凯尔特人最初只打算送出林书豪加两个未来选秀权,就被篮网狠狠杀了一笔,最后绿衫军不得不加上乔-约翰逊和两个首轮才搞定。
为什么凯尔特人要如此大出血呢? 因为今年夏天他们就要面临威廉姆斯的续约问题了,以凯尔特的传统,是一定会顶薪留住乌杰里的,问题是大威已经35了,就算留得住人留不住心啊,过去几年他在队里根本不存在地位的概念,打球完全就是靠热情,现在工资涨了又怎么样,他照样是打几场休几天的。 所以为了早点摆脱这个祸害,凯尔特人才急吼吼地一口气送走大威+2个首轮+1个次轮,反正也不亏,毕竟大威也35了,再打两年也该退居二线了嘛…… 讲真,像凯尔特人这样即舍不得感情又舍不得钱的球队真是太少了,大多数球队在清理这种“废物合同”的时候都是当断则断,比如之前雄鹿把史蒂芬森送走的时候说的可漂亮了——“我们不认为史蒂芬森能融入我们的体系中,我们不想耽误他的职业生涯……” 其实呢,雄鹿不过是嫌史蒂芬森工资太高,占了太多薪资空间而已,真正打的球其实也就那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