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晚育多少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二条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每月不低于600元的产前假;对怀孕不满7个月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不得裁减孕期女职工。
第十七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并在下列方面予以照顾:(一)在每日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二)哺乳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三)在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综合以上,如果用人单位以您违反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通过如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让其责令单位改正。
(2)向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单位的做法违法并要求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
(1)收集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上岗证、派工单等等。
(2)收集证明用人单位违法的证据,如该法第二条所述的相关证据。
(3)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和我们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以免错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