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哈哈员工有股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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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的股权变动有点复杂,其中涉及了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合伙人机制等等。 2010年之前的股权变化主要跟创始人家族的内部安排有关——2003年之前,宗庆后担任上市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娃哈哈集团”)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同时持有娃哈哈集团70%的股份,其女儿宗馥莉担任娃哈哈集团的副总经理并直接持有娃哈哈集团30%的股份;而2004年之后,宗馥莉开始接手娃哈哈的部分业务的管理,逐渐成为了娃哈哈的核心人物之一,并开始在娃哈哈集团与浙江娃哈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娃哈哈”)之间划转股份以完成实缴注册资本的流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审〔2015〕389号]显示,截至2015年6月,浙江娃哈哈已经实缴注册资本7.5亿元。而根据《公司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仅从注册资本的角度来看,目前浙江娃哈哈已经完成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拥有完整的法人资格。 但如果进一步仔细观察浙江娃哈哈的股权结构,则会发现其中的微妙之处。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16〕497号],截至2016年末,在已披露的32个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客户及供应商的往来账项余额合计达到253.87亿元。而在这些客户及供应商名单中,出现了恒大、富力、万达、万科、保利等诸多知名企业的名称,可见浙江娃哈哈的业务规模以及所涉及的行业领域。

虽然从表面上看,浙江娃哈哈的股东之间并不存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且均系独立经营,但是如前所述,公司实际上由宗馥莉直接或间接控制,并且通过委托李秀生、林燕玲管理的方式对其实际控制关系进行了掩隐。无论从实际控制人还是实际控股人的角度来说,都将宗馥莉认定为浙江娃哈哈的实际控制人均无不妥之处。将宗馥莉持有的部分股票认定为用于激励和奖励员工的股票似乎也显得合情合理。

当然,上述分析均为基于现有公开信息作出的初步判断,如能获得更多关于该公司治理结构的细节性资料,可能会做出新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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