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是怎么样的?
贷款合同指当事人就达成的借款协议,明确有关事宜所订立的书面合同。 贷款合同是金融部门进行贷款管理、制定信贷政策、规范借贷行为的重要形式 ,它关系到国家金融安全与稳定。认真审核签订好的贷款合同,是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之一。
目前,我国各类银行和企业、个人等,在签订合同后,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贷款合同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和措施。但近年来,社会上利用虚假材料、骗取银行贷款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十分猖獗,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带来很大的潜在威胁;还有部分企业借贷炒房、炒地皮,导致房价和地价上涨,增加了经济的风险。加强贷款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管理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当前,我国的贷款业务主要是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商业银行为开展贷款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以合法的形式存在。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必须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对同一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发放贷款的数量不得超过金融机构自身资本金总额的20%。同时,根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并依法订立合同。所以,银行与企业之间达成贷款协议,就必须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并充分尊重双方的知情权和决策权,不能由某一方单方面决定。
(二)内容要具体、明确。 一个完整的贷款合同,包括贷款对象、贷款理由、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这些条款的具体内容要明确无误。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对等。 在贷款合同中,有关借贷双方的责任、义务和相应享有的权利都应加以明确界定,做到双方责任、义务的对等,特别是关于违约条款的约定更要细化。
(四)具备法定生效条件才能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只要保证合同已经具备了法定的生效条件,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审查确认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名称或姓名及住所;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中债务人和出质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是否一致;保证人与债务人是否都签字盖章;保证人与债权人是否都签字盖章;保证合同与主合同是否一并签署,保证期间是否写明等等。如果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使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