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几个区域?
上海市辖16个地级市(其中5个由中央直管,3个由中央直属),2个县级市,9个县,4个旗县,共计35 个市辖区、108个镇、99个乡、122个街道。 注:1.本表格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布的《行政区划简册》统计数据;
2.乡镇名称前为该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后为该乡镇所属的县级行政单位。 *崇明区与宝山区、吴淞区等区的历史沿革详见“嘉定区”词条 上海市共有7个市区、6个郊区,另有临港新城(临港地区)和松江科技城两个新城区,但两者尚未有明确的行政区域划分。
黄浦、长宁两区合并后的新黄浦区,原黄浦区的南京西路、石门一路等街道划归静安区管辖,原长宁区的中山北路等地区划归普陀区管辖; 杨浦、卢湾两区合并的新杨浦区,原卢湾区的南苏州路等街道划归黄浦区管辖,原杨浦区的隆昌镇等地划归宝山区管辖; 虹口、闸北两区合并的新虹口区,原虹口区的大同路等地区划归徐汇区管辖,原闸北区的不夜城等地区划归静安区管辖; 普陀、静安两区合并的新普陀区,原普陀区域的曹家街等地区划归黄浦区管辖,原静安区的万航渡路街道划归徐汇区管辖; 浦东新区包括原南汇区全境及浦东江东、惠南、周浦等镇的部分地区,是上海市辖面积最大的一个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