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低保申请怎么写?
你好,我父亲今年80岁,五保户,有残疾,没有生活来源,一直和我妈一起生活,我现在想给他办理低保但是村里不给办,说我母亲有工作(母亲已经退休),让我母亲把退休金停发一年就把低保给我父亲办下来,请问合理吗?
答主也是一位扶贫工作人员,关于低保问题见的太多了。 首先,农村低保的办理对象是持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本地常住,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所谓“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及其配偶;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在一起居住的人员。 年人均纯收入是指申请人家庭的全部年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数。 大体来说,一个5口之家的年人均纯收入等于全家总收入减去5个子女(18岁以下)的工资性收入,再减去5个子女应缴纳的学杂费、医疗保险费等费用后的余额。
其次,各地对低保的申请条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以答主所在县为例,农村低保保障对象为低收入家庭中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低保救助: (一)无生活来源且不具备自我维持和家庭抚(扶)养能力,以及未承包耕地或被征地后无任何补偿的人员; (二)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以下且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的村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三)因患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一下,并不是申请了低保就一定能够获得低保资格,因为有关部门会对你的收入进行核实,如果达不到申请低保的条件,那么即便通过了审核,获得了低保资格,也会依法撤销。
最后,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核发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理由。 所以,你那边村支书不给你办理低保,让你找镇里或者县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可以咨询一下民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