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外保温算入阳台面积吗?
这个问题,我在之前的回答里有讲过—— 1. 外墙是围合的室外空间部分(即与室内相连的部位),应计入建筑面积; 2. 如果这部分与室内不相通,则不属于建筑面积的范围。 但是,这里的“室外地坪”一般是指的相对标高为±0.000m的水平面,通常指的是建筑物室外地坪,也就是底层地面至室外的地面垂直高度为零的那一点对应的水平面。而房屋外墙的窗台标高,则是以窗台下缘为准的,二者并非一个概念。所以,这个规定只是从建筑层面来描述的,并不具体适用于每一个案例。 至于开发商是否违规,还是应该根据具体的案例来判断的,比如下面这则新闻: 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看出,该楼的南楼、北楼的外墙保温都是算在建筑面积内的,但是东楼和西楼并没有把东、西侧的阳台算进建筑面积内。 所以从这个例子来看,虽然开发商没有按照相关规范去修建,但在实际测量的时候也是把这部分面积算进了建筑面积范围内,因此并未违反相关的规定。
另外,我还看到有网友提到《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的第7章有相关规定,我找了一下,确实是这样。第7章第3条规定了阳台的界定范围,并指出其不计算建筑面积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这其中就包含有“突出在外墙面凸出的构件,如空调机位、空调室外机搁板或底座等,不得计算面积”,也就是说,如果阳台外凸的部分是属于上述情况之一的,是可以不计入面积的。 综上,我个人认为,如果是属于突出墙体部分的阳台,且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可计不计面积范围的,那么就应该计入建筑面积里面,否则就不应该计入建筑面积范围之内。
最后贴一张网上找到的规划图,看看这样的建筑能不能算是符合规定的建筑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