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股东大会怎么投票?
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议事方式和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制定提案时,应当确保股东大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能够充分反映股东的真实意愿,保证股东大会的有效运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程序。 举例来看,A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是这样规定会议方式及程序的:
1、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下列内容:(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二)出席会议的对象;(三)议案事项;四)有独立意见的事项;五)需提交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六)出席会议注意事项。
2、召开股东大会,一般应出席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禁止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除上述授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3、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可以委托一名董事或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办理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务。
4、股东大会行使如下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职工董事;(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债券等筹集资金或债务重组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确认董事会和监事的任期;(十二)其他事项。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