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水有什么副作用?
作为在三甲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见过很多因为输液反应来急诊的,也经历过不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输液反应的发生率其实并不算很高。 但是一旦发生,往往都比较严重,需要立即处理。 那么输液反应都有哪些呢?根据发病机制不同可分为:急性炎症反应表现、血管神经性水肿、药物热和过敏反应等;根据发生部位的不同分为:静脉炎和组织液渗出导致的局部皮肤红斑、水肿、瘙痒,以及全身症状如发热、寒战、恶心、呕吐、腹泻、乏力、头晕、头痛等症状。 但无论是哪一种类型的输液反应,只要发现得早,处理的及时,通常都能取得较好的疗效。
但是如果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后果可能比较严重。例如有些病人会发生过敏性休克,如果抢救不及时,会有生命危险。 为了避免输液反应的发生,我们一方面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患者,另外还要做到合理用药,此外对于过敏体质的病人还需要做好过敏源的检查。 而一旦出现输液反应,必须立即停药并进行积极的处理。治疗上主要包括一般治疗和药物治疗两方面的措施。 一般治疗包括立即停止输液,进行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可以行气管插管。
同时保证输液通道的畅通,注意液体平衡,预防电解质紊乱的发生。 药物的治疗主要包括使用抗组胺的药物,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及维生素C等药物。
而为了防止继发性感染,还可以应用抗菌药。
吊水的学名叫静脉输液,它存在的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目前,我国每年输液100亿瓶,居世界第一,远远超出国外20%―40%的使用率。卫生部数据显示,我国每年因输液不当导致的死亡人数接近30万,约占我国每年药物不良反应致死人数的40%。这意味着,每天800多人死于输液反应,比肿瘤等慢性病的治疗死亡率高很多。需要指出的是,输液导致的不良反应具有潜伏期长、症状不典型等特点,很难与原有疾病的临床表现相鉴别,因此发生率应高于报道的数据。输液的危害到底有多大?听听国内知名输液管理专家、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主任医师莫龙涛怎么说。
莫龙涛表示,在发达国家,输液是辅助治疗手段,通常只针对有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和急性循环衰竭的患者。但在我国,输液成了病人都要挂的“营养水”,甚至有人当口服药和肌注效果“不明显”时,选择输液是为“加快康复”。其实,输液是给身体造成额外损害的无效治疗。从安全角度看,口服或肌注的药物首先要经过充分的血液稀释,再进入人体循环,而输液直接将药物送入血循环,缺乏自我保护和缓冲时间,一旦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往往来势凶猛,容易致死、致残。
莫龙涛认为,输液相当于给人做了一个小手术,除了会增加心脏负担,可能引起肺水肿以外,还会引发一系列并发症、医院内感染。由于液体在配制、运送、滴注等过程中易被细菌污染,其导致的药物不良反应数不胜数,比如:静脉炎、过敏性紫瘢、过敏性休克、呼吸困难、呼吸衰竭、晕厥、抽搐、皮疹、心律失常甚至死亡。
莫龙涛建议,对医生而言,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严格控制输液指征,加强静脉输液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管理,做好健康教育,减少医疗差错和纠纷。对公众而言,首先要明白,输液不是病好得快的“灵丹妙药”。其次,拒绝使用含有糖类或者脂肪乳类的输液,95%的输液纠纷都是由它们引起。再次,输液前必须仔细检查药品质量。另外,一定要在有抢救条件的医院输液,成年人每分钟速度应为60滴,如果出现任何不适,应第一时间向医务人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