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投资公司有哪些?
1. 一般情况,设立投资公司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5个以上的股东;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外币出资的按核准的汇率结算),且必须是实缴资本。 2. 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报登记机关备案。但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除外。 3.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委托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护照等);
(四)股东缴纳资本的证明(实物、货币),如为实物,应提供其评估报告;如果货币,须提交银行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
(五)董事会成员、经理的任职证明;
(六)验资报告的原件;
(七)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注:凡注册资本实行记账凭证式管理的企业还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