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的类别划分采用原则性规定,即“以募集资金的方式划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同时,考虑到信托制度的多样性和实践中存在的投资需求,《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五条进一步对基金进行如下分类: (一)公司型基金;(二)契约型基金; (三)基金中基金(FOF)。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的类别划分采用原则性规定,即“以募集资金的方式划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同时,考虑到信托制度的多样性和实践中存在的投资需求,《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五条进一步对基金进行如下分类: (一)公司型基金;(二)契约型基金; (三)基金中基金(FOF)。